陈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下午,被告人陈某因邻里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陈某随即返回家中,从厨房取出一瓶强效除垢剂(主要成分为盐酸),回到张某家中。在张某试图劝阻时,陈某将除垢剂泼洒在张某面部及颈部。张某当场感到剧烈疼痛,皮肤红肿溃烂。经送医抢救,张某虽经治疗保住性命,但面部遗留严重瘢痕,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认定陈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赔偿,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伤情进行鉴定,出具意见认为张某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且遗留器官功能轻度障碍,构成八级伤残。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并造成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且已全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陈某赔偿张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2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地展示了化学物品致人伤害的刑事与民事交叉处理。重点在于通过严密的伤情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从而精准计算高额残疾赔偿金,最终使赔偿总额突破50万元,体现了对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人身权益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