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陈某等故意伤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孕妇赵某在某科技公司职场加班时,因工作失误遭同事陈某与主管周某不满。次日,陈某与周某在办公室内预谋报复,二人共同对赵某实施暴力,将高温茶水泼洒至赵某身上并持续殴打,导致赵某全身多处深度烧伤。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且因事故导致其不得不终止妊娠。该起事件造成赵某身体遭受严重创伤,精神遭受极大痛苦,引发周围同事强烈愤慨。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故意伤害罪对陈某、周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刑事审判阶段,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伤情鉴定报告,多名目击同事出庭作证,证实了陈某与周某的共同加害行为。经法庭审理,认定陈某、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且属共同犯罪,需对赵某的全部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刑事部分: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周某有期徒刑三年。民事部分: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认定陈某、周某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鉴于赵某遭受重伤二级并流产,精神损害后果严重,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5万元,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元,合计47万元,由陈某、周某连带赔偿。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3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职场暴力中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特别针对孕妇受害导致流产等严重精神损害,支持了较高额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彰显了法律对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及对恶性职场伤害行为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