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陈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赵某与侵权人陈某在某物流公司仓库工作,陈某长期对赵某进行言语侮辱及推搡。2022年10月12日,陈某再次因琐事当面对赵某进行辱骂并试图殴打,赵某为制止侵害进行推挡,陈某随即拿起仓库内的金属扳手猛击赵某头部。经医院抢救,赵某被诊断为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双方曾就是民事赔偿部分尝试进行治安调解,但因赵某伤情严重,调解未果,赵某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陈某持械击打行为与赵某重伤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赵某推挡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经法庭调查与辩论,确认陈某行为已超出防卫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
判决结果
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民事部分,鉴于陈某存在重大过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令陈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职场欺凌中受害人适度反抗不构成正当防卫过当的界限,同时体现了司法对重伤案件中民事赔偿与刑事责任的统筹考量,警示用人单位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