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2年3月15日晚,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刘某(孕妇)在某市中心广场散步时,因琐事发生争执。赵某情绪失控,在公共场所当街对刘某实施徒手殴打,持续约十分钟。期间,赵某同伙孙某亦加入,对刘某头部、腹部进行踢打。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上述暴力过程。刘某因腹部遭受猛烈撞击导致胎盘早剥,经抢救无效流产,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一级。案发后,赵某与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系刘某之夫,双方系夫妻关系,但赵某长期对刘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此次事件为其监护人/配偶责任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典型结合。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重伤一级。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赵某与孙某的责任分担及民事赔偿范围展开辩论。法院结合监控视频、医院病历、法医鉴定意见,认定赵某与孙某构成共同侵权,且赵某作为共同犯罪人及家庭成员,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赵某与孙某对刘某的民事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刘某伤情严重,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用具体金额需结合后续医嘱确定,暂不支持具体数额,但确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了公共场所暴力犯罪的隐蔽性与危害性,特别是针对孕妇等弱势群体的伤害。通过监控视频固定证据,明确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同时,强调了虐待致伤案件中,民事赔偿范围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对营养费等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费用,体现了司法裁判的严谨性与对受害人权益的实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