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孙某故意伤害及人身损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晚,在某市某小区公寓内,孙某因琐事与患有下肢残疾的养子赵某发生激烈争吵。孙某情绪失控,从厨房取出一把铁锤,多次猛击赵某头部及背部。赵某倒地后试图爬向门口求救,孙某继续追打,直至赵某昏迷。次日清晨,赵某被邻居报警后送医,经某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伴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孙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赵某因残疾及重伤导致长期卧床,需专人护理,且因伤情复杂,后续康复治疗费用尚未最终结算,目前医疗费单据仍在持续产生中。
审理过程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在刑事审理期间,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现场监控录像、邻居证言(证实听到剧烈打斗声及呼救声)及法医伤情鉴定意见书。孙某辩称系管教养子,但鉴于赵某系残疾人且孙某使用钝器击打要害部位,其辩解未被采纳。双方就是否存在监护权滥用进行激烈辩论,最终认定孙某行为超出正常管教范畴,构成故意伤害。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民事赔偿部分,鉴于孙某对赵某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却实施暴力,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考虑到赵某伤情严重且医疗费金额尚未最终确定,法院先行判决孙某赔偿赵某已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20,000元,并保留赵某就后续治疗费用另行起诉的权利。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家庭暴力中监护人侵害残疾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后果。明确即使存在亲属关系,使用钝器致人重伤亦构成刑事犯罪而非普通治安违法。同时,针对医疗费未确定的特殊情形,确立了“先行赔付已发生费用+保留诉权”的司法处理模式,保障了残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