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陈某故意伤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某科技公司员工陈某(35岁)与退休职工赵某(72岁)在公司会议室整理档案时因琐事发生争执。陈某情绪失控,随手抓起桌上的金属订书机砸向赵某头部,致赵某当场倒地昏迷。经送医诊断为颅骨骨折伴脑挫裂伤。经司法鉴定,赵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且经治疗后遗留轻度认知障碍,评定为八级伤残。赵某之子赵某作为监护人及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陈某家属积极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轻伤一级及八级伤残等级。法院结合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及鉴定意见,认定陈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民事赔偿部分,法院重点审查了医疗费票据、伤残等级对劳动能力的影响及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陈某及其家属已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420,000元,已履行完毕,不再另行判决。鉴于陈某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赵某系老年人,身体恢复能力较弱,该赔偿金额涵盖了后续康复费用,符合公平原则。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职场冲突中突发暴力行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重点体现了对老年人受害人的特殊保护,通过高额残疾赔偿金体现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同时,监护人代为诉讼机制在老年人受害案件中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保障了弱势群体权益,彰显了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