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某科技公司员工赵某因工作失误被主管李某批评,心生不满。次日凌晨,赵某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潜入李某家中。李某之妻孙某(孕妇,怀孕7个月)与李某的监护人(李某年迈父亲)正在客厅等候。赵某持枪闯入,李某试图夺枪,赵某随即开枪射击,击中孙某腹部。孙某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胎儿亦不幸夭折。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对赵某进行刑事侦查,查获其持有的枪支及作案工具。赵某家属积极联系孙某家属,试图通过调解协议争取从轻处理,但孙某家属拒绝和解,要求严惩凶手。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某死亡原因及胎儿死亡与枪击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确认孙某系枪击导致大出血死亡。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赵某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认定展开激烈辩论,最终认定赵某行为属严重暴力犯罪,无正当防卫情节。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赵某持枪作案且造成孕妇死亡,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关于民事赔偿部分,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赵某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考虑到赵某无固定收入,护理费及具体赔偿金额在诉讼中暂未确定具体数额,待后续评估后确定。最终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非法持枪并实施暴力犯罪的严重法律后果,强调了孕妇在遭受侵害时的特殊法律保护。同时,展示了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于护理费等尚未确定的赔偿项目,司法机关如何依法处理,为类似枪支伤害致人死亡案件提供了参考。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