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陈某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在某科技公司办公区,员工陈某因工作失误被主管赵某批评,双方发生激烈口角。争执中,陈某情绪失控,随手抓起桌上的金属订书机砸向赵某头部,致赵某当场倒地,头部流血。赵某被同事送往某医院急诊,经诊断为头皮裂伤伴轻微脑震荡。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事发后,公安机关介入,双方曾尝试治安调解,但因赔偿金额分歧未果。赵某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注:虽为轻微伤,原告主张因后遗症导致劳动能力部分受损,参照相关标准计算)等共计12万元。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医院病历、伤情鉴定结论及双方过错程度。鉴于赵某对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且陈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法院认定陈某侵权事实清楚,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赵某自行承担次要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陈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赵某承担30%的责任。经核算,赵某各项损失合计11万元。判决陈某赔偿赵某7.7万元。该金额落在5万元至10万元的范围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3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职场冲突中钝器伤害的责任认定。虽为轻微伤,但涉及治安调解与民事赔偿的衔接。重点在于厘清混合过错下的责任分担,以及轻微伤案件中残疾赔偿金主张的司法支持边界,对处理职场人身损害纠纷具有教学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