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下午,在某市中心商场一楼大厅,62岁的退休职工赵某因排队结账与某超市员工刘某发生口角。刘某随即纠集同事孙某对赵某实施暴力,二人当先将赵某强行拖拽至商场角落,并拳打脚踢。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孙某踢打赵某背部、刘某按住赵某头部的过程。赵某倒地后昏迷,经路人报警,急救人员到场时赵某已无自主呼吸。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构成重度颅脑损伤伴多发性骨折,需长期护理。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鉴于双方曾尝试治安调解但因赔偿分歧过大未果,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复核,确认重伤一级。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共同侵权人的责任分担展开辩论。法院结合监控视频、证人证言及伤情鉴定结论,认定刘某、孙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赵某年事已高,且二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当街施暴,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不予适用缓刑。
判决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二被告人系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民事赔偿部分,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2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职场或公共服务场景中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针对老年人遭受共同侵权,法律严惩暴力犯罪并支持高额护理费赔偿,彰显了司法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警示公共场所需保持文明秩序,任何暴力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