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刘某(孕妇,系赵某之妻)因家庭琐事在小区附近街头发生激烈争吵。刘某情绪激动,多次推搡赵某并试图抢夺其手中物品,赵某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背景下,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推搡过程中用力推开刘某,导致刘某摔倒后脑着地。经医院急诊病历记录,刘某被诊断为颅脑损伤、颅内出血,经司法鉴定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赵某立即拨打120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刘某因重伤导致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产生大量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刘某推搡行为的危险性及赵某反击的限度。经法庭调查与辩论,结合医院病历、伤情鉴定报告及现场监控,认定赵某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但考虑到刘某为孕妇且后果严重,防卫稍有过当。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鉴于防卫过当,酌情减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民事赔偿部分,因赵某行为具有防卫性质,酌情支持刘某部分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共计赔偿人民币12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家庭暴力情境下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保护了弱势一方在遭受暴力时的反击权利,同时平衡了防卫限度与伤害后果,对司法实践中处理家暴引发的刑事案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