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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李某等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李某与赵某某、钱某在“夜色”酒吧饮酒后发生口角。赵某某持备用枪支击打李某头部,李某随即持枪反击,误伤站在旁边的72岁受害人周某某。周某某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周某某系被枪弹击中头部致死,损伤程度为死亡。李某辩称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但鉴于其反击力度及当时情境,被认定存在防卫过当情形。赵某某与李某构成共同侵权。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审理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受害人周某某的死亡原因及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出具伤情鉴定意见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为枪击。合议庭结合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认定李某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依法减轻处罚;赵某某与李某对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二、被告人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李某与赵某某共同赔偿受害人周某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350,000元。鉴于周某某为老年人,酌情调整残疾赔偿金(如生前有伤残)或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最终赔偿总额落在10万元至50万元区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5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娱乐场所枪支伤害案件中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强调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老年人受害案件,细化了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逻辑,对平衡防卫权与侵权责任具有典型教学意义。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