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李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赵某(下肢残疾,使用轮椅)与李某(赵某配偶)因家庭琐事在小区附近街头发生激烈争吵。李某情绪失控,从路边拾起一块砖头(钝器),多次击打赵某头部及肩部。赵某因行动不便无法有效躲避,导致重伤倒地。经法医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时,李某的弟弟孙某在场,虽未直接动手,但在一旁言语助威并阻止赵某呼救,构成共同侵权。现场监控视频完整记录了李某持砖击打的全过程。赵某因残疾导致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且治疗期间产生误工损失,但具体误工金额因赵某无固定工作单位及收入证明,暂时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孙某作为共同侵权人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监控视频证据,确认李某实施暴力行为及孙某的从属侵权事实。针对赵某提出的正当防卫抗辩,鉴于赵某处于弱势且无法反抗,未予采纳其反击行为,但认定李某行为性质恶劣。关于误工费,因缺乏确切收入凭证,法院结合当地行业标准及赵某残疾状况,酌情予以认定。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二、李某与孙某对赵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判令李某、孙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20,000元。关于误工费,鉴于金额未确定,暂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支持部分,其余待有确切证据后另行主张。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68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家庭暴力中共同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连带责任,强调了监控视频在认定暴力事实中的关键作用。同时,针对残疾人受害及误工费未确定的特殊情况,展示了司法实践中如何平衡举证责任与实质正义,对家暴案件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