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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刘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赵某与刘某在市中心某街头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随即掏出非法持有的枪支,当面向赵某射击,致赵某右腿重伤。经法医鉴定,赵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双方曾尝试通过治安调解解决,但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未果。赵某遂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刘某承担侵权责任。刘某辩称赵某此前有推搡行为,其开枪属防卫过当,请求减轻责任。案件涉及关键证人李某及张某的证言,证实刘某持枪射击动作具有明显攻击性,且赵某并未实施足以引发持枪反击的暴力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经审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九级伤残。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刘某“防卫过当”的抗辩。结合证人李某、张某证言,认定赵某无重大过错,刘某持枪射击远超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关于误工费,因赵某系灵活就业人员,未能提供固定收入证明,金额暂无法确定,需结合当地行业标准酌情认定。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民事赔偿中认定其存在防卫过当情节,酌情减轻其赔偿责任。综合考量,刘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赵某自行承担30%。鉴于误工费金额未确定,暂不支持该项具体诉求,待证据补充后另行主张或由法院依据行业标准酌定。刘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8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非法持枪致伤案件中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强调了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对于误工费金额未确定的情形,展示了司法实践中如何平衡举证责任与公平原则,对同类侵权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