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周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周某因邻里纠纷,纠集李某、王某等三人持钢管、木棍前往被害人赵某位于某小区3栋202室的住宅内。赵某当时正与其怀孕的妻子张某及未成年儿子小赵在客厅休息。周某等人破门而入,对赵某及其家人实施持械殴打。在冲突中,赵某为保护妻儿,持家中菜刀进行反击,刺伤周某致其重伤二级。周某倒地后,其同伙继续攻击,导致赵某头部受重创,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经法医鉴定,赵某系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周某为重伤。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故意伤害罪对周某等人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中注意到赵某反击行为的性质,委托专家就是防卫限度出具意见。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展开激烈辩论。辩护人主张赵某行为过当,公诉方结合现场监控、证人证言(张某证言)及伤情鉴定,论证赵某面临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等人持械入户殴打孕妇、儿童,属严重暴力犯罪。赵某为保护家人生命安全实施的反击,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不负刑事责任。周某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赵某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鉴于赵某无责,法院驳回对赵某的赔偿请求,但支持赵某家属对周某等人的民事赔偿诉求,核定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5万元由周某等人连带赔偿。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司法导向,细化了住宅内面对持械聚众斗殴时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特别是保护孕妇、儿童等弱势群体的防卫权,对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