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孙某、周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赵某(孕妇,化名)与同事孙某、周某在某酒吧饮酒。22时许,孙某因琐事对赵某言语侮辱,赵某起身欲离开时,孙某突然上前抓住赵某手臂用力拖拽,周某随即上前协助控制赵某,致赵某摔倒。赵某腹部撞击吧台边缘,经医院诊断为胎盘早剥,虽经抢救保住胎儿,但造成轻伤二级,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案发后,酒吧保安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录像,确认孙某、周某共同实施暴力行为。赵某因伤无法工作,产生误工费、医疗费等损失。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孙某、周某共同故意伤害事实。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赵某提出正当防卫抗辩,但鉴于孙某、周某行为已构成共同侵权且造成严重后果,且赵某未实施反击,正当防卫主张未获支持。司法鉴定确认赵某伤残等级为九级,误工期认定为6个月。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孙某、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系共同犯罪。民事部分,孙某、周某对赵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赵某误工情况及伤残等级,酌定赔偿误工费8000元、医疗费等共计15000元,合计23000元。鉴于赵某已谅解,对孙某、周某从轻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职场或社交场合中针对孕妇等弱势群体的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强调了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高效解决了受害人误工费等经济损失赔偿问题,体现了法律对特殊群体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