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陈某故意伤害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陈某与受害人赵某在某市“夜色”酒吧饮酒。23时许,赵某因醉酒在吧台区域大声喧哗并多次推搡陈某,陈某多次劝阻无效。随后,赵某突然从口袋掏出折叠刀刺向陈某腹部,陈某在紧急避让过程中,顺手抓起桌上的酒瓶砸向赵某头部,并夺下刀具反击,导致赵某倒地受伤。经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伴有轻微脑震荡。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介入侦查。鉴于双方系邻里且事出有因,在侦查阶段,在民警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5万元,赵某出具谅解书。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陈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结合正当防卫认定意见,认为陈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出不起诉决定。赵某不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确认陈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驳回赵某全部诉讼请求,但基于公平原则及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维持调解效力。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鉴于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履行,不再另行判决赔偿。若未达成调解,依据过错程度,陈某因正当防卫免责,赵某自负全责。本案重点在于正当防卫的认定,刑事部分不予追究,民事部分依据调解协议执行,总金额35万元落在10万至50万元区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娱乐场所中面对突发暴力侵害,防卫人无需精确计算防卫力度,只要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可认定为正当防卫。对于监护人未尽监管职责导致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或受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形,责任分担具有典型教学意义,有助于厘清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