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赵某在某市中心广场散步时,偶遇独自购物的被害人周某(女,怀孕7个月)。赵某心生歹意,强行将周某拉入广场偏僻角落欲加害。周某激烈反抗并大声呼救,赵某为压制反抗,对周某头部、背部实施推搡、殴打。期间,赵某因情绪失控,再次用力推搡周某致其摔倒,头部撞击地面石阶。周某当场昏迷,经路人报警,警方迅速到场控制赵某并送医。经鉴定,周某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且宫内胎儿亦死亡。案发后,赵某家属积极筹措资金试图赔偿,但未能完全覆盖损失。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中,辩护律师提出赵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但经查证,赵某先实施非法侵害,周某反抗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但赵某后续推搡行为直接导致死亡结果,不属于正当防卫。司法鉴定确认死因与推搡动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手段恶劣,后果严重,且未完全弥补被害人损失,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认定赵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令赵某赔偿周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5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在性侵害伴随暴力伤害场景中,被害人反抗不构成正当防卫的误区,同时强调了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判决结果体现了对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严惩态度,为类似公共场所暴力犯罪提供了裁判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