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李某、陈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李某与陈某在某酒吧饮酒后发生口角。李某伙同陈某对被害人赵某实施暴力,李某持酒瓶击打赵某头部,陈某对赵某拳打脚踢。经鉴定,赵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构成重伤。案发后,李某、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因重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产生巨额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赵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共同侵权责任分担及赔偿金额展开激烈辩论。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赵某伤情进行复核,确认重伤一级事实。同时,对李某、陈某的作案工具(酒瓶)予以扣押。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第234条。鉴于二人共同实施伤害行为,系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考虑到赵某存在轻微过错(先言语挑衅),酌情减轻侵权人10%责任。最终判决李某、陈某连带赔偿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共同侵权人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的连带赔偿责任,细化了重伤一级案件的赔偿标准,对娱乐场所暴力犯罪的量刑与民事赔偿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