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下午,在某科技公司办公区,员工李某因工作失误被主管赵某批评。李某不服,突然起身推搡赵某,赵某后退时撞倒同事。李某随即对赵某实施徒手殴打,致赵某倒地。赵某因患有先天性下肢残疾,倒地时头部撞击地面,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李某案发后逃离现场,次日被抓获。赵某住院治疗并产生大量医疗费。李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同时因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前的推搡行为曾受治安处罚,但本次主要后果为重伤。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重伤二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庭审中,李某辩称赵某先推搡,属正当防卫。法院结合监控视频,认定赵某未实施不法侵害,李某反击过当且主要出于报复,不构成正当防卫。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民事部分,李某赔偿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5万元。鉴于赵某为残疾人,酌情增加护理费。李某认罪态度良好,但造成严重后果,不予缓刑。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职场冲突中正当防卫的认定边界,强调对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同时,警示职场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便起因轻微,若升级为重伤后果,仍需承担严重刑事责任及高额民事赔偿。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