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被拒 员工索要双倍获赔
案件标题:产假工资被拒 员工索要双倍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专员,工作期间因怀孕需请假产检。公司口头同意其休产假,但未按法律规定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张某某在产假结束后返回工作岗位时,发现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克扣其产假工资,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拖欠产假工资,要求支付全额工资及双倍赔偿;公司辩称产假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已通过其他形式补偿,不应重复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资记录、产假证明及考勤数据作为证据,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公司虽否认产假工资发放,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仲裁委调取了公司财务流水,确认工资未发放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补发张某某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共计约7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五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产假工资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及赔偿。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遵守产假工资支付规定,员工需留存工资记录等关键证据。维权时注意仲裁时效,及时主张权利。若企业存在恶意拖欠,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