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期满被辞退索要病假工资遭拒
案件标题:员工医疗期满被辞退索要病假工资遭拒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产生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3月因重病住院治疗,申请病假期间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024年9月医疗期届满后,张某某继续病休但未再提交医疗证明,公司于2024年10月以医疗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张某某认为公司应支付全额病假工资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应连续计算且公司未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公司则认为医疗期已满且员工未提供续假证明,终止合同合法,无需支付病假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病历原件及工资发放记录,公司出示了员工手册及解除通知。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医疗期计算方式及病假工资支付标准,要求双方就医疗期是否连续计算进行解释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终止合同程序合法,但确认病假工资支付标准低于法定要求,判决公司补足差额部分工资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关于职工患病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期工资支付标准,注意医疗期计算方式的合法性;员工需及时补充医疗证明并关注仲裁时效。本案因公司病假工资标准违法而部分支持诉求,但解除合同行为因程序合法未获赔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