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自愿放弃年假公司仍被追责

员工自愿放弃年假公司仍被追责

案件标题:员工自愿放弃年假公司仍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补偿产生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为小微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0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连续工作满3年未休年假。2024年5月离职时,公司以张某某曾口头表示自愿放弃年休假为由拒绝支付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从未书面确认其放弃,并提供考勤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未安排休假。

争议焦点:张某某要求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员工主动放弃无需补偿。核心争议在于员工是否实际放弃年休假权利及公司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考勤表、公司年度休假通知截图及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一张张某某签字的《员工假期申请表》(内容为空白)。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但其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张某某明确放弃休假权利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2.1万元,驳回其他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保障法定年休假权利,员工主动放弃需书面确认

分析启示:员工应保留书面放弃休假的证据,公司需完善休假管理制度。未休年假补偿金额应按日工资计算,且需注意仲裁时效。本案因公司未充分举证导致部分败诉,提醒企业规范休假流程避免口头承诺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