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被拒员工追讨医疗补助胜诉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被拒员工追讨医疗补助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及医疗补助问题产生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持续病假3个月。期间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病假单和医疗证明,但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且拒绝支付医疗补助费用。张某某在病假结束后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未足额支付病假工资并要求医疗补助。公司辩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病假工资应按最低标准支付,且医疗补助需员工主动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病假期间应全额支付工资并依法发放医疗补助;公司认为未签合同故仅需支付最低工资,且医疗补助属于员工主动申请事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请假记录及银行流水证明工资支付情况。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但未提交与病假工资相关的内部规定。仲裁员就医疗补助支付标准进行释明并组织调解,最终达成部分支持的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病假期间差额工资约3.5万元,并按60%比例发放医疗补助费用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签合同为由拒发法定病假工资;医疗补助需结合员工患病情况及公司社保缴纳记录综合认定;主张权利时应注意保留医疗证明等核心证据,且需在法定时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