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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病假工资比例纠纷案

案件标题:张某某病假工资比例纠纷案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支付比例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病住院治疗,向公司申请病假。公司仅按60%比例支付工资,张某某认为应按80%发放。双方协商未果,张某某保留病历和请假记录,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公司辩称依据内部规定执行,但未提供明确的制度文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病假工资应按80%发放,公司则坚持执行60%比例。双方对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存在根本分歧,公司未出示合法依据证明其比例调整的合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证明、请假审批单及工资条,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内部制度截图。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病假工资政策,要求公司说明制度合法性。公司未能完整出示制度文件及审批流程,导致主张存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病假工资支付比例低于法定标准,裁决补发张某某2024年某月期间病假工资差额,但因部分考勤记录缺失,未支持全部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第三条明确,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病假工资制度并公示,员工需留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若企业未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员工可主张差额部分;但需注意时效,及时主张权利。本案中公司制度缺失导致败诉风险,员工证据链不完整影响诉求结果。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