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国企员工探亲假报销未给获赔3.5万

国企员工探亲假报销未给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探亲假报销未给获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期间费用报销问题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申请探亲假前往老家探亲,公司批准其休假15天。休假结束后,张某某向公司提交了交通费发票及住宿单据要求报销,但公司以'需提交额外证明材料'为由拖延。张某某多次催告无果后,于2024年9月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履行报销义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按制度报销探亲期间合理费用;公司辩称报销流程需员工自行承担证明责任,且张某某未完整提交财务凭证导致无法核实费用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公司提交内部《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文件,张某某提供出差行程单、交通票据及酒店发票。仲裁员询问员工是否履行了必要报备程序,公司承认审批流程存在瑕疵但强调制度已公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明确告知报销要件且未主动审核票据,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交通住宿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探亲假的规定》第三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明确报销流程且不得增设不合理要件,员工需保留完整票据但公司负有主动审核义务,建议企业完善休假制度细则并建立标准化报销流程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