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时间安排产生争议,员工主张补偿金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探亲假,因需照顾年迈父母且距离较远,提出休20天假。公司以'生产任务紧张'为由拒绝申请,要求其事假替代。张某某未获批准后,因无法及时返回岗位导致工作延误,后通过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审批探亲假应支付补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反《劳动法》未批探亲假,应支付约3.5万元补偿;公司称已通过员工手册告知探亲假需提前申请且审批权在部门主管,认为张某某未履行流程且假期影响生产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考勤记录、聊天记录及员工手册等证据,确认公司未明确告知探亲假具体审批规则。员工提交了假期申请单及未获审批的书面记录,公司仅出示内部制度文件但未证明已有效传达至员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益,裁决支付员工未休假期间的补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5条:职工探亲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2条:未依法审批休假的赔偿标准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探亲假制度公示,员工需保留申请记录及沟通证据。未依法审批探亲假可能导致经济补偿责任,但需注意时效问题。本案中公司内部制度存在执行漏洞,未有效落实法定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