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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工资未支付员工索要三倍赔偿案

案件标题:年假工资未支付员工索要三倍赔偿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年休假工资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员,工作期间公司未安排年假也未支付相应工资。2024年8月离职时,张某某发现公司以'员工自愿放弃'为由拒付年假工资。经多次沟通无果,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主张公司违法未支付年假工资并要求三倍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依法安排年休假构成违法,应支付三倍赔偿;公司辩称已发放年假补贴并主张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双方对'自愿放弃'的认定及补贴是否等同于工资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考勤记录、微信聊天截图及银行流水,显示公司从未安排年假且未支付补贴。公司仅提供员工签字的'自愿放弃年假声明',但经核实该声明系入职时格式条款,未明确补贴金额。仲裁委认为关键证据缺失,遂作出实体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3年及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合计约3.5万元,并支持其三倍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工资,且未支付工资的需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易忽视休假制度执行,建议完善年假管理流程并规范补贴发放。员工应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及时主张权利。本案中证据充分且公司存在格式条款瑕疵,胜诉可能性较高。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