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产假员工被辞退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产假员工被辞退索要补偿金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因产假期间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5月因怀孕开始休产假。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要求其提前返岗,张某某拒绝后于2024年8月收到单方面解除通知。公司未支付产假期间工资且拒绝协商,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补偿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产假期间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并拖欠工资;公司辩称因业务调整需裁员,且张某某未按要求返岗构成旷工。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产假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被辞退事实。公司虽提供人事调整方案,但未能说明具体裁员依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原件,其提供的版本与张某某留存的沟通记录存在时间矛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及产假期间工资差额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赔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循孕期员工保护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应依法依规。员工应注意留存产假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主张合法权益,避免超过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