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被辞员工用出生证明维权成功
案件标题:产假被辞员工用出生证明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产假争议被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2024年5月产检发现怀有身孕后按规定申请产假。公司以'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为由在2024年8月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张某某仅提供出生证明主张产假权益,公司未提交有效考勤记录或书面通知。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间被违法解除合同,公司抗辩称其未履行请假程序且存在旷工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出生证明及医院出具的妊娠诊断书,公司仅提供片面考勤记录。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完整产假期间的考勤资料,公司未能提供。员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最终围绕产假期间劳动关系存续问题展开质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2024年8月工资及未休产假待遇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且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产假管理流程,员工应留存完整请假记录。单凭出生证明可证明生育事实,但需配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建议企业及时建立电子考勤系统防范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