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被拒员工索要赔偿遭拒
案件标题:产假工资被拒员工索要赔偿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产假权益问题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孕期未及时调岗且产假期间被停发工资。公司以'未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支付产假待遇,张某某在生育后三个月内因公司未依法参保导致无法申领生育保险,最终选择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间工资及生育保险待遇,公司认为张某某未履行请假程序且已主动离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社保缴纳凭证,公司仅提交部分打卡记录。张某某出示了医院产检证明和离职前工资单,证明孕期未被安排相应岗位且工资被克扣。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及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员工需及时保留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对于社保补缴等执行类诉求,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注意仲裁时效及证据链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