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被扣员工获补偿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被扣员工获补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扣除问题产生争议,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期间持续向公司申请病假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公司以未办理请假手续为由,扣除其病假期间全部工资。张某某认为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要求补发病假工资及经济补偿,而公司则主张员工未按流程申请,属旷工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病假期间工资应全额支付,公司无权扣除;公司则认为员工未提交有效请假材料,视为旷工,有权扣发工资。双方对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及请假程序合法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病假单、工资单及医疗记录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制度文件。公司辩称已通过书面通知要求员工补交材料,但未能提供有效送达凭证。仲裁员结合《关于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认定公司未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构成违约。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补发张某某病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关于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不得擅自扣除。员工需及时提交医疗证明,留存沟通记录;企业应完善病假管理制度,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