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申请补偿获仲裁支持

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申请补偿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申请补偿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因年休假未休产生劳动争议,仲裁委介入处理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连续工作三年未享受年休假。2024年5月离职时,其主张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约3.5万元。公司称已通过工资条发放年假补贴,但未提供具体计算方式及发放凭证。张某某提供的工资条显示年度工资构成中包含'年假补贴'项目,但金额与法定标准存在差异。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未休年假应获得法定工资补偿;公司认为已通过工资条发放补贴,且员工未提前申请休假。双方对工资条中'年假补贴'的性质及计算标准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近三年工资条、考勤记录及休假申请记录。公司提交内部休假制度文件,但未说明补贴发放标准。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工资条未明确标注年假工资,且公司未能证明补贴已覆盖法定标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2-2024年度未休年假工资共计约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年休假权利,未休年假需按工资标准支付补偿,且工资条中补贴项目需与法定标准明确对应。

分析启示:企业应规范休假制度及工资条标注,避免模糊表述;员工需及时主张年假权利并保留完整证据。本案中工资条未明确补贴性质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提醒用人单位完善薪酬结构说明,员工应注意保存休假申请记录及工资明细。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