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拒还岗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产假后拒还岗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假期间权益问题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专员,工作三年后怀孕。2024年5月公司以'部门重组'为由将她调岗至行政部并降低薪资,期间未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产假结束复工时,公司拒绝其返回原岗位,且未补发差额工资,导致张某某无法正常工作。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及岗位恢复权,公司认为调岗属合理安排且已支付基本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阶段,张某某提交产假证明、工资流水及调岗通知等证据。公司辩称因业务调整需重新匹配岗位,但未能提供岗位替代方案及协商记录。仲裁员实地考察后确认调岗程序违法,公司未履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差额约3.5万元并恢复原岗位工作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分析启示:企业不得单方变更岗位待遇,女职工产假权益受法律强制保障。维权时应重点收集调岗通知、工资单、医疗证明等证据,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