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跨年未休年假获3.5万补偿
案件标题:员工跨年未休年假获3.5万补偿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年休假未休申请补偿金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公司未按规定安排年休假。2022年度应休年假5天,2023年度应休年假10天,公司均未落实。2024年1月张某某离职时,累计未休年假达15天。员工主张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而公司称已通过调休方式处理但未留存相关记录。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安排年假应支付补偿金;公司辩称已通过调休方式处理但无证据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的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从未安排年假。公司仅提供部门会议纪要,但无法证明具体调休安排。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最终未能出示有效证明材料,认可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年假管理制度并妥善保存记录;员工应注意留存休假申请及拒绝证据。未休年假补偿计算应结合实际工作年限和未休天数,跨年累计需充分证明公司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