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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年假未休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休年假产生劳动争议,案由涉及年假补偿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2年1月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连续工作满2年。公司从未安排年假且未支付补偿,张某某在2024年5月离职后申请仲裁。公司辩称因业务繁忙无法安排休假,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考勤记录、工资条及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存在未安排年假的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2023年度应休年假5天并要求补偿工资约3.5万元;公司认为已口头安排年假但未书面记录,且主张员工未主动申请。双方对未休年假天数及补偿标准存在严重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公司提交的员工签字表被张某某否认。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休假安排证据,但公司未提供。最终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及法律规定,确认公司未依法保障年假权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2023年度未休年假工资补偿共计约2.1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年假天数根据工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保障劳动权益,员工可解除合同并主张补偿。公司未能证明已安排年假,故需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建立规范休假制度,避免口头约定;员工需及时留存未休假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年假补偿计算应结合实际工作年限及法定标准,仲裁机构更倾向支持有确凿证据的合理诉求。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