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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要赔偿未获全支持

案件标题:民企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要赔偿未获全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申请被拒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因家庭事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探亲假15天,公司以未制定相关制度为由拒绝。此后张某某频繁请假,公司多次要求其提交证明材料。同年8月,公司以违反考勤制度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审批探亲假且违法解除,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批准探亲假且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反驳称不存在探亲假制度且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导致解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休假管理制度,但仅提供通用考勤规定。员工出示了微信请假申请截图及通话录音,证明已提出休假请求。公司承认收到申请但认为员工未按流程提交书面材料。仲裁员依据《职工探亲假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结合考勤记录判定解除行为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1万元,驳回探亲假期间工资补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6条;《职工探亲假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并公示,员工应按程序申请并保留证据。本案因员工未充分举证探亲假具体事项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建议企业完善制度、员工规范操作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