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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女员工产假被辞退索赔3.5万

案件标题:国企女员工产假被辞退索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期间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2024年5月怀孕后按规定休产假。2024年9月产假结束返回岗位时,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公司辩称其在产假期间未履行岗位职责,且已通过考核证明无法胜任工作,主张解除合同符合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产假证明、工资单及绩效考核记录,公司仅提供一份未经员工签字的'工作能力评估表'。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由及合法程序,仲裁委认为其证据链不完整,未达到法定解除条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万元及产假期间未支付工资差额约0.7万元,合计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严格遵守孕期保护规定,单方解除合同需提供充分证据。员工应注意保留产假证明、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及时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