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赔3.5万元获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探亲假被拒索赔3.5万元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事宜产生纠纷,案件涉及职工探亲待遇规定适用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5月其父亲病重需照料,根据《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第三条申请探亲假及路费报销。公司以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为由拒绝请假申请,并扣除其未休假期的工资。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利并拒绝补偿相关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符合探亲假条件且已提前申请,公司应支付未休假期工资及路费补偿;公司辩称员工绩效未达标不符合探亲假申请资格,且已通过调休方式弥补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入职证明、医疗证明、考勤记录及与人事部门的沟通记录。公司提交了绩效考核表但未提供员工书面申请探亲假的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考核标准,但其未能完整出示相关制度文件。经质证,公司未能证明张某某不符合探亲假条件,且未依法支付未休假期工资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约3.5万元及往返路费补贴8000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第三条、第四条:职工在工作地点与家庭距离较远,符合探亲条件的,单位应批准休假;因探亲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不低于正常出勤工资,且用人单位应承担探亲路费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书面告知义务,探亲假申请需留存书面记录。员工需保留符合探亲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本案因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且未依法支付工资导致败诉,提示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定探亲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