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员工年假被拒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退休返聘员工年假被拒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退休返聘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年休假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2019年退休后受聘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顾问,约定工作至2023年底。2024年1月张某某申请休2022-2023年度年假时,公司以'跨年累计'为由拒绝。经核实,公司未提供任何年假安排记录,亦未支付相应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依法享有跨年度累计年假权利,公司认为返聘关系不受年休假条例约束并以年度为计算周期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社保缴费记录、返聘合同及请假申请记录,公司仅提供考勤系统截图。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年假安排证据,其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补偿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足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用人单位应安排休假或支付3倍工资
分析启示:退休返聘人员同样享有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需注意跨年累计计算规则,及时履行休假安排义务。建议劳动者保留工作证明和休假申请记录,避免因证据缺失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