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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病假工资被拒付获赔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病假工资被拒付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产生争议,案件由就医地劳动仲裁委管辖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因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持续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病假并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公司以未提供完整病历为由拒绝支付病假期间工资,后张某某向就医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期间公司曾要求其提供额外材料,但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病假工资标准支付2024年4月至6月期间工资约3.5万元;公司辩称员工未提供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原件且病假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主张不支付工资。双方对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及证据有效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书复印件、门诊记录及微信沟通截图,证明已履行请假义务。公司虽质疑证明效力,但未提供反证。仲裁委委托医院核实证明真伪,确认其有效性后采信员工主张,责令公司补发工资。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张某某2024年4月至6月病假工资约3.5万元,驳回其要求补偿金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职工病假工资支领办法》第三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病假工资支付制度,员工需及时提交医疗证明并保留沟通记录。本案因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核实证据导致败诉,但员工未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扣薪情形故补偿金请求未获支持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