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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被拒仲裁支持员工3.5万元赔偿

案件标题:产假工资被拒仲裁支持员工3.5万元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假期间薪资待遇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同年11月确诊怀孕后依法申请产假。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拒绝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并在张某某产假结束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主张公司违法克扣产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依法享有产假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称其因未完成业绩考核且产假期间未提交医疗证明,认为不符合继续任职条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解除合同依据,公司仅提交绩效考核表。张某某提交了产假证明、银行流水及工作交接记录。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证明张某某存在严重违规行为,且未按法定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权益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7条、第87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休假制度执行,员工需留存完整休假证明及工资记录。涉及多孩家庭时,建议同步保留医疗证明和子女信息资料,避免因举证不足影响维权。本案凸显产假权益保障的重要性,用人单位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扣减法定休假待遇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