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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年休假被拒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年休假被拒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年休假未休问题产生劳动争议,案件核心为年假补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2019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连续三年未休年假。2024年5月离职时,公司以'未提交申请'为由拒绝支付年假补偿。张某某提供2021-2023年工资条显示年终奖包含加班费,以及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曾多次询问年假安排,但公司始终未予答复。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安排年假应支付补偿金约3.5万元;公司辩称员工未主动申请且未办理相关手续,认为其行为构成旷工。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工资条、考勤记录及工作群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休假制度文件。仲裁委重点审查公司是否履行年假安排义务,认定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告知休假安排或存在客观障碍。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补偿金约3.5万元,驳回公司其他抗辩主张。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第五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支付300%未休工资报酬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主动履行年假安排义务,员工需及时留存沟通记录。未休年假补偿主张需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过错,单纯以未主动申请为由通常难以免责。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