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被拒员工申请补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病假工资被拒员工申请补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病假工资补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3月因重病住院治疗,期间持续请假休养。公司以未提供正规医疗证明为由拒绝发放病假工资,并在张某某痊愈后拒收其返岗通知。2024年8月,张某某因身体原因离职,随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病假工资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病假期间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公司认为张某某未提交完整医疗材料且病假超过法定期限。双方对病假工资计算标准及是否构成拖欠产生严重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请假审批记录及银行流水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截图,未能出示完整医疗证明。仲裁委采纳员工提供的病历资料,认定公司存在违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发2024年4月至7月病假工资约3.5万元,并支付未及时发放工资的50%补偿金。公司需在15日内完成支付。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某某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未及时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加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病假工资争议中,员工应完整保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企业需建立规范的病假审批流程,避免以程序瑕疵为由拒付工资。本案因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员工违规休假,导致败诉风险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