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索赔3.5万获支持

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索赔3.5万获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年假未休索赔3.5万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年假补偿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连续三年未休年假。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未安排休假,也未支付相应补偿。2024年5月离职后,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补偿,主张公司应按日工资3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安排年假且未支付补偿,公司辩称已通过调休方式处理年假,且员工未提出异议。仲裁委需核实公司是否确未安排年假及补偿计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及与主管的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始终未安排年假。公司仅提供一份内部排班表,但无法对应具体人员。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未安排年假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未休年假补偿金约3.5万元,支持其全部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应按日工资300%支付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年假管理制度,避免口头承诺代替书面安排。员工需保留考勤记录、休假申请等证据,及时主张权利。未休年假补偿计算应以实际工资为基数,用人单位需注意核算方式合规性。

分类:休假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