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拒批探亲假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民营企业拒批探亲假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资格产生争议,案由涉及企业未依法保障员工休假权利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2024年6月以父亲病重需照料为由申请探亲假。公司以'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为由拒绝审批,张某某因无法正常休假产生心理压力,最终于2024年11月离职。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探亲假权利导致其损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连续工龄已满1年符合探亲假条件,公司认为其未按制度提交完整材料且已通过年假替代。双方对是否满足探亲假资格及公司是否有替代方案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休假制度文件,但仅出示模糊的员工手册。张某某提交了社保缴纳记录和医疗证明,证明实际工龄及亲属关系。公司未能就探亲假适用条件作出有效抗辩,仲裁员依据《职工探亲办法》认定公司违法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探亲假工资补偿及经济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确认张某某休假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工探亲办法》第三条关于探亲假适用条件的规定,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关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休假权利保障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明确探亲假申请流程而非直接拒绝;员工需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工龄证明等关键证据;本案因公司制度缺失导致员工胜诉,提示用人单位完善休假制度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