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批探亲假员工获补偿金
案件标题:公司拒批探亲假员工获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时间安排引发补偿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向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探亲假,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拒绝。张某某因无法回家探亲,产生额外住宿费用及心理压力,后以公司违法为由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约3.5万元补偿金。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探亲假需与业务安排协调,员工未提供亲属患病证明;员工则认为公司未依法审批,导致其无法休假并产生实际损失,要求按未休假天数支付补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双方提交的请假记录、聊天记录及财务凭证,公司出示内部考勤制度但未提供实际业务影响证据。仲裁员结合《劳动法》及《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认定公司存在不合规审批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合理损失补偿金约2.8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劳动者探亲假权益;《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应按工资标准支付报酬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休假审批流程,不得随意克扣法定休假权益。劳动者应留存请假记录及损失凭证,如遇拒绝可依法主张补偿。探亲假补偿标准需结合实际损失及公司过错程度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