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探亲假遭拒索赔被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申请探亲假遭拒索赔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探亲假时间安排产生争议,案件涉及企业政策与法定待遇冲突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满三年后于2024年8月向公司申请探亲假返乡探亲。公司以业务繁忙为由拒绝,声称需提前两周提交计划且需部门主管审批。张某某因未及时获得批准导致无法成行,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其探亲假权利,要求支付未休假期工资及交通补贴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制定内部休假制度,且张某某未按流程申请,主张企业政策优先于法定规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三年考勤记录、劳动合同及交通费用票据,证明其符合探亲假条件且实际产生损失。公司出示内部《员工休假管理办法》,但该文件未明确探亲假具体执行标准。经质证,仲裁委认定企业政策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存在冲突,应以法规为准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按法定标准支付张某某探亲假期间工资及交通补贴共计约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第三条规定,符合资格的职工依法享有探亲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审批
分析启示:企业政策不得与法定规定冲突,员工应主动沟通并保留证据。本案中,公司未明确探亲假执行细则,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建议用人单位完善休假制度,员工需在合理期限内主张权利以避免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