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拒批探亲假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拒批探亲假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探亲假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满一年后向公司申请探亲假。公司以未提前申报、不符合探亲条件为由拒绝,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通过仲裁维权,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未支付探亲假期间工资。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其符合探亲假条件且已履行申请义务,公司拒绝休假并解除合同违法;公司称探亲假需提前30天申请且张某某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权利义务不明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手册及考勤记录,公司提交的制度未明确探亲假申请流程。张某某出示结婚证及请假单,证明已履行申请程序。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的主张,仲裁庭采纳张某某提交的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探亲假期间工资合计约3.5万元,并恢复其劳动关系。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45条,职工在医疗、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公司拒绝合理探亲假请求并解除合同构成违法。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休假制度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员工应保留申请记录及亲属证明等证据。本案中,公司制度缺失与证据不足成为败诉关键,凸显用人单位合规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