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限不足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产假期限不足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产假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2024年5月怀孕后按规定申请产假。公司以孕期未满9个月为由拒绝延长休假时间,导致张某某在预产期前1个月被迫离职。离职后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公司未依法保障产假权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产假期限不足违反法律规定,公司认为张某某未完整履行请假手续且孕期未达法定标准。双方就产假天数计算方式、未休假期工资补偿及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产假申请记录、医院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及工资流水作为证据。公司辩称已按规章制度执行,并提供内部考勤系统截图显示打卡记录异常。仲裁委经核查发现,公司未完整保存员工孕期健康检查档案,且对产假计算方式存在重大误解。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按法律规定支付张某某剩余产假期间工资差额2.8万元,并认定公司未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由社保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建立规范的休假管理制度,准确计算产假天数。员工应留存孕期体检记录、请假审批单等证据,如遇用人单位违规可主张工资补偿及社保待遇。本案中公司因管理疏漏导致败诉,提示企业应重视劳动法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