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病假工资被拒 外企赔偿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病假工资被拒 外企赔偿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发放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8月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病假期间持续向公司申请病假工资。公司以未提交完整医疗证明为由拒绝支付,张某某于2024年11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病假期间工资,公司抗辩称员工未提供医院证明及病假申请流程不合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及请假记录,公司仅出示内部考勤制度。经质证,公司制度未明确病假工资计算标准,且未证明张某某存在虚假请假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2024年8月至10月病假期间工资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医疗期规定》第五条: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完善病假管理制度,员工应及时留存医疗证明。病假工资争议中,企业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医疗期条件时应承担不利后果,建议企业定期审查考勤制度合法性